云南电信质疑广电“不具备履行该项目的技术能力” 投诉最终被驳回
云南电信因不满昆明海关网络电路专线租用项目投诉答复,向财政部提起投诉,指控中国广电云南分公司不具备履行该项目技术能力。该项目设有两个标段,服务期限三年,要求投标人具备工信部颁发的《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。最终,财政部于 2026 年 8 月发布处理结果公告,认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,驳回云南电信的投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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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 年 9 月 7 日,云南电信就昆明海关网络电路专线租用项目向财政部提起投诉,指控中国广电云南分公司不具备履行该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。该项目包含两个标段,服务期三年,明确要求投标人持有工信部颁发的《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。财政部于 2026 年 8 月发布处理结果公告,认定该投诉缺乏事实依据,最终驳回云南电信的投诉请求。
云南电信因不满昆明海关网络电路专线租用项目投诉答复,向财政部提起投诉,指控中国广电云南分公司不具备履行该项目技术能力。该项目设有两个标段,服务期限三年,要求投标人具备工信部颁发的《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。最终,财政部于 2026 年 8 月发布处理结果公告,认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,驳回云南电信的投诉。